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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方面推进智慧化多点触发传染病监测预警体系建设

发布日期:2024-08-16 06:56:07 作者: 产品中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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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23年12月28日(星期四)下午2时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,请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、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局长王贺胜,国家卫生健康委体改司副司长庄宁,国家疾控局综合司司长张国新,国家疾控局规划财务与法规司司长李正懋,介绍《关于推动疾病预防控制事业高水平发展的指导意见》有关情况,并答记者问。

  经过新冠疫情后,我国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控监测和报告制度有何变化?如何保证传染病疫情发生可以及时有效地发现、尽快准确通报?谢谢。

  谢谢您的提问。监测预警是有效防范和化解重大传染病风险的第一关口。目前,我国已建立法定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系统,覆盖全国8.4万家医疗卫生机构;常年对鼠疫、脊髓灰质炎、疟疾、流感等重点传染病开展主动监测。特别是面对新冠疫情和急性呼吸道疾病,我们有明确的目的性地拓展形成了包括哨点医院监测、病毒变异监测、城市污水监测在内的10个监测子系统,开展了急性呼吸道疾病多病原监测试点,并设置4类风险信号,科学研判监测结果,及时报告、发布预警信息,为有效开展疫情防控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。

  这次发布的《指导意见》中,强调要求提升监测预警能力。我们将按要求全方面推进智慧化多点触发传染病监测预警体系建设,重点抓好4个方面的工作。

  一是健全制度机制。建立完善传染病监测、风险评估和预警等制度,明确有关部门工作职责和疾控机构、医疗机构业务职责,加强完善多部门信息共享会商、医防协同和平急转换等工作机制。

  二是拓展监测渠道。在优化现有疫情监测报告系统的基础上,健全传染病临床症状、病原微生物、病媒和外因等监测系统,构建部门协同的监测体系,畅通社会公众参与的渠道,重视全球传染病疫情变化,从多源头开展监测工作。

  三是规范评估预警。完善风险评估、警示信息通报和预警决策工作流程,开展日常和专题风险评估,及时通报、发布疫情信息和健康风险提示,适时提出预警决策建议。

  四是提升专业能力。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,加快提升实验室病原微生物检测、基因组测序和生物信息分析能力。建立健全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信息平台,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智慧化应用,逐步实现监测数据自动采集处理、分析、预警,不断的提高综合研判能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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